4月17日,湖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州金融办”)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在北京联合发布《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并召开专家论证会。
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丁泉观出席会议、湖州市金融办主任钱洪文主持本次专家论证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险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处长陈继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处长李晓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中级研究员刘嘉龙、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节能室主任李鹏程、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专业支持处处长陈亚芹出席了专家论证会。此外,湖州市相关政府机构参加论证会。
论证会上湖州市金融办副主任刘一闻代表湖州方课题组详细阐述了《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的研究背景、创新内容和运用方向。
中诚信副总裁沈双波介绍了两项方法学的制定过程,中诚信项目负责人李占宇代表中诚信课题组对两项方法学进行了详细说明。
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了方法学的汇报后,对有关具体内容进行了询问,课题组就专家提问做出详细解答。经过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发布的《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所选择的指标全面、客观,并对两项方法的现实意义均表示一致认可。
中诚信副总裁沈双波表示:自2016年6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五省八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地方绿色金融一直在探索中前行,地方绿色认定标准体系的建设成长地方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瓶颈。
中诚信一直深入研究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的标准,依据《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信贷统计》2013)和原环保部、工信部、发改委、农业部等部门发布的与绿色相关的标准或规定,结合浙江省和湖州市的产业支持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州支行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在中诚信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方法学基础上,历时4个多月时间完成了两项评价方法的编制工作。两均方法均遵从了科学性、综合性、灵活性和可操作的原则,契合了湖州市目前绿色金融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为湖州市各类绿色金融配套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理论依据。
中诚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将一如既往,牢记绿色金融使命,秉承自身优势,践行责任,再度助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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